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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的緣起

高雄州縣市一家

        100年前的高雄州,含括高雄市、高雄縣、屏東縣,原本無分縣市,都是一家,歷經了戰爭的分合與民主巨輪的滾動、邁進,再度合而為一。

        台灣光復之初,政府為實施地方自治,在民國34年12月26日公布『台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民國35年4月13日與同年4月15日先後成立『高雄市參議會』及『高雄縣參議會』,而台灣省政府於民國39年4月22日公布「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實行地方自治並採行普選制度,於40年1月11日將高雄市、縣參議會同時改制為「高雄市議會」及「高雄縣議會」。

        從民國40年的「高雄市議會」及「高雄縣議會」之後,到民國99年12月25日縣市合併之前,60年來市、縣議會經歷了許多變遷。

一甲子的分與合

        原高雄市議會在民國68年7月1日因高雄市改制為直轄市,且合併原屬於高雄縣的小港鄉,市議會為合併小港鄉議員,改制為「高雄市臨時市議會」,直到70年12月25日才成立直轄市第1屆市議會,而民國88年1月25日地方制度法施行後,市議會之職權更加完備,民主憲政更為落實,地方自治邁入另一個新境界。

        回顧60年來市縣的沿革、發展,也是台灣地方民主政治的變遷歷程。高雄縣市議會分別歷經16屆的縣市議會的改選,在經過一甲子的光陰,高雄縣市終於在民國99年底合併。


合併的波折不斷

        「地方制度法」修正後,高雄縣、市政府一致在民國98年4月7日通過「高雄縣市合併改制計畫書」,並送縣、市議會審議。儘管縣市合併讓高雄市成為全台`灣土地面積最大的直轄市,整體的環境資源比以前更豐富,但因「財政收支劃分法」、「行政區域劃分法」、「公債法」皆尚未修正通過,縣、市民意對合併也各有立場考量,形成正反兩面的拉鋸。

提升資源 高縣合併讚

        當時高雄縣對合併案可以說獲得大多數民意支持,當時民意調查,贊成合併案的高達75%,議員們也是絕大多數傾向支持。

        時任縣議會議長的許福森回顧過程指出,高雄縣土地廣大,卻苦於經費不足,高雄市雖是直轄市,卻是有錢無腹地發展的彈丸之地,合併後事權統一,這些問題應可迎刃而解並節省許多公帑。此外,高雄縣有產業及觀光資源,將增加大高雄在國內、甚至全球的競爭力,基於此,他全力配合縣府推動合併案。

        同年的4月24日,縣議會通過「高雄縣市合併改制計畫書」,並由高雄縣長楊秋興、高雄縣議長許福森、副議長陸淑美、秘書長陳順利及縣府秘書長陳存永等共同召開府會聯合記者會,同聲呼籲市議會儘快通過縣市合併改制計畫書,希望在5月底前一起送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爭取合併雙贏。

合併資源減少 高市紛歧

        相對於高雄縣的支持民意,高雄市對於合併案卻在贊成與反對間擺盪、紛歧,不少反對的聲音,讓議會無法迅速通過合併案。

        事實上,就像東、西德統一時的問題,高雄市有不少民意擔心合併後,原有的高雄市財源會因為併入了土地大、財源較薄弱的縣之後而遭瓜分、稀釋,極力反對合併。

        當時的市議會議長莊啟旺回顧指出,由於高雄市議員對合併的意見不一,在縣議會通過合併案並與縣政府召開聯合記者會呼籲高雄市議會支持並儘速通過核定案的同時,他也特別對合併案發表聲明,對於縣市合併案樂觀其成,但要選擇對的時間,選擇對高雄市民最有利的事,希望合併應該在完備的配套措施下進行。


高市終於敲槌通過

        合併案在市議會可以說一波三折,從市政府於4月7日通過「高雄縣市合併改制計畫書」後,就有議員表達反對意見,而在5月4日市議會審議是否將「高雄縣市合併改制計畫書」案交付委員會審查時,表決結果因二票之差未獲得出席議員過半數支持,決議退回市政府。

        整個合併案幾經波折與協調,原高雄市議會終於在5月11日通過合併案。莊啟旺議長說,事後除了感謝所有參與溝通協調的同仁之外,也語重心長的表示,站在歷史的關鍵時刻,市議會全體議員摒棄私利審議通過「高雄縣市合併改制計畫書」,具有歷史的意義。

盼合併為大高雄創造利多

        回首縣市合併案,許福森議長說,當時高縣民意高度支持,議員們也是絕大多數傾向支持,即使有極少數抱持疑慮者,也經由溝通說明後轉而同意,所以,就高雄縣而言,整個合併案可說是水到渠成,他這個「推手」當的輕鬆。

        原高雄市議會通過合併案,主持會議的莊啟旺議長,可以說是敲下歷史性的一槌。他表示,儘管市議會通過合併案,但議員們對縣市合併種種的疑慮,議會都行文行政院相關部會,針對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制度法、公共債務法、行政區域劃分法等修正案,邀集內政、財政、主計等相關單位,儘速和議會進行面對面的溝通與說明,以保障高雄縣市所有民眾的權益,這樣的一槌,才敲得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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